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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河县法院化解三家企业欠款纠纷

发布时间:2025-12-25 18:40:22发布人:金鼎讨债浏览:127次

  “要账难”是很多小微企业面临的一大难题,货款久拖不结,导致资金周转不灵,甚至面临生存危机,由此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也是屡见不鲜。近期,通河县法院顺利调解了一起这样的案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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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案情简介


  B公司将建设生活垃圾焚烧热电改扩建项目工程发包给C公司。施工期间C公司与A公司签订《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》,约定由A公司向C公司提供预拌混凝土,B公司承诺对C公司拖欠A公司货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。后A公司按约定将混凝土全部送至B公司并投入使用,工程结束后,经双方结算确认供货货款总额为6039217元,C公司支付货款4811707元,尚欠1227510元货款未付。经多次索要未果后,A公司将B公司、C公司诉至通河县法院。


  调解过程


  经了解,原告A公司急需要回货款维持公司运营,而此阶段B公司、C公司由于资金短缺也出现经营困难。为了能够妥善办理此案,法官第一时间向各方表述了各自企业的经营状况,希望A公司能够给予被告企业筹款时间,但A公司坚持要求对方立即还款,调解至此陷入僵局。


  此时法官发现,B公司系供热企业,目前还在正常运营之中,只是现阶段遇到资金短缺,未来仍然有能力支付欠款,如果贸然放弃调解直接下判,不仅会影响企业信誉,而且会导致企业资金周转难上加难,造成更大经济损失。


  于是法官再次尝试调解,从双方合作关系和长远利益等方面着手,以情理法相结合的角度,详细剖析案件症结,积极劝和促谈。一方面劝说A企业从长远角度考量,给予被告企业一定的生存发展空间,此后被告企业也会用即将得到的收益给付欠款。另一方面,引导被告企业换位思考,督促其想方设法筹集部分款项及时给付A公司,解决其经营发展的燃眉之急。最终,三家公司欠款纠纷顺利调解成功。


  “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,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。”办理涉企案件,不仅要解开企业间的“法结”,更要解开企业间的“心结”。通河县法院妥善化解涉企纠纷,为企业提供一个更为高效、更为友好、更低成本的纠纷解决途径,让企业将有限的资源用于业务发展而非诉讼对抗,有利于营造更加稳定和谐的营商环境,激发市场主体活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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